《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也叫中瑞原产地证,中瑞FORM S原产地证,中瑞FTA原产地证等;出口瑞士办理FORM S原产地证可以减免关税,企业利用好中瑞原产地证可以大大降低进口客户的成本。
中瑞自贸协定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零关税清单覆盖了我国原产的所有工业产品以及绝大部分农产品。工业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全部实施零关税。其中降税较大的产品有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和金属制品等,这些都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利益产品。农产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962项农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403项农产品实施部分降税,对216项加工农产品取消工业成分的关税(对其中23项加工农产品还将取消其农业成分40%的关税),仅将254项农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这是瑞方首次在自贸协定中较大幅度开放其农产品市场,这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在瑞士市场将获得优于其他国家的准入条件。
——中瑞原产地证FORM S内容填写和详解;
第一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
第二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运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 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 或“BY AIR”。根据需要可加打运输路线,如:“SHENZHEN VIA HONGKONG”。卸货港必须是瑞士港口。
第四栏:备注栏。
第五栏: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六栏: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发票”等。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五到十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以此类推。
第七栏: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
第八栏:对应第七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九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第十栏: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第五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一栏:填写发票号和发票日期。
第十二栏:填写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S”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
第十三栏:填写实际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
——代办中瑞原产地证FORM S流程如下:
1、申请企业在贸促会进行原产地证备案登记。
2、申请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工序.产品原材料原产情况已在产地证处进行备案登记.
3、产品HS CODE进行贸促会备案。
4、所申报的产品符合相关自贸区协定原产地标准。
5、自申请之日起算.前三年内未发生检验检疫违法行为.在原产地规则适用方面的签证年差错率1%以下。
备注: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办理不了原产地证,只能找代理办理了,代理办理中瑞FORM S原产地证是可以使用的,不影响清关。代理所需资料简单,企业不需要具备进出口权或者备案。
代办中瑞FORM S原产地证,办理中瑞原产地证。